湿地公园杨柳树飞絮抑制药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湿地公园杨柳树飞絮抑制药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预算:6.53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范围内含林业产品及农药销售的经营范围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建设的能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谈判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5时00分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至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单位缴纳谈判文件资料费300元,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
八、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 壹仟叁佰元 整。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到账的拒绝参与谈判。
收款单位名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姜堰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姜堰支行
银行帐号:11628011021000029600
备注:供应商在递交谈判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供应商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如造成谈判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九、谈判确认函提交时间:投标人须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5时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969146037@QQ.COM。
本公司有权拒绝邮件送达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
本公司将在确认函邮件发送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在网上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20年 5月 22日 下 午 15:30 时前将响应文件送交到风景区管委会中会议室,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十、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20年5 月22日 下 午 15:30 时。
2、谈判地点:风景区管委会中会议室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丁先生,邮政编码: 225500 。
2、委托代理机构: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路159号,联系人:钱晨,电话:15161091903 ,邮政编码:225500
附:谈判确认函格式如下:
湿地公园杨柳树飞絮抑制药采购项目谈判确认函
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湿地公园杨柳树飞絮抑制药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谈判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谈判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谈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