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溱湖动物园场地平整项目已由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及实施方案审批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汇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溱湖动物园场地平整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姜堰区溱湖动物园
2.2建设规模:场地平整、填土及喷播植草籽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1 |
溱湖动物园场地平整项目 |
场地平整、填土及喷播植草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95.9 |
30日历天 |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付至合同价的10%(含安全文明措施费),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不含暂列金额),一年养护期满后经审计付清余款(无息)。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必须提供能反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职称评审表)。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其他
①□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4)R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年 01 月- 2023 年 03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 £否
(1)R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50万元(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的金额为 准)的绿化工程。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四方盖章);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有效期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22日17时00分至2023年03月28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填写完整盖章后至江苏汇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陈庄东路1号启拓大厦4楼门牌号8427)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联系人陈女士18362318568;
4.3代理工作人员将通过授权委托书明确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3月31日09时30分。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1.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溱湖旅游景区电子商务网(http://www.qinlake.com/)发布的更正公告。
招 标 人: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9511455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陈庄东路1号启拓大厦4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3016750755
本人____(姓名)系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报名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邮箱号码:
年 月 日
附: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