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游船机械设备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价:
一标段:游船机械设备维修项目(雅马哈D270KU柴油发动机、雅马哈100HP汽油机、雅马哈ME270尾机);预算价: 25 万元。
二标段:游船机械设备维修项目(水星BRAVO X TOW 艉机和QSD2.0水星发动机);预算价: 45 万元。
二、项目内容:拟对游船配置的雅马哈柴油发动机以及ME270尾机8台;雅马哈100HP、115HP汽油机舷外机6台;水星BRAVO X TOW 艉机和QSD2.0水星发动机的日常保养以及维修服务。服务期为两年。
三、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相符合的或有经销商或经销商授权资质的公司,并在有效期内;
(2)维修技术人员具有专业的维修技术且维修技术团队不低于5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姜堰分公司
账 号:11628011021000029600
开户行名称: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姜堰支行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于2021年08 月16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1696095368@qq.com (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
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邮件以外的其他方式。
本代理机构将在确认函提交截止时间前,安排专人统一受理(联系电话:1590526733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因疫情期间出行影响,本项目投标文件送达形式更正为:投标人应于2021年08月20日11: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杭州路332号),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如选择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邮寄投标文件签收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孟女士,联系电话:15905267335)。如开标时不足法定投标家数,我司将原封退还所有的投标文件,以上邮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评标活动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20日下午16:00整,溱潼镇名镇嘉园城南城北渔花池社区二楼会议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孟女士,联系电话:15905267335,联系地址:杭州路332号,邮政编码:225500。
2、采购人: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溱湖风景区内,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15152959699 ,邮政编码:225500。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游船机械设备维修项目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领取了贵单位游船机械设备维修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