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体现了一个人的思想意识、道德和文化水平。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市民和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的共同义务。
为扎实、持久、深入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着力营造亲旅、宜旅的良好旅游环境和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我们倡议如下:
1、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便后洗手、冲厕,小孩不随地便溺。
2、遵守公共秩序。自助用餐、游览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喧哗吵闹。
3、维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抽打、乱喂动物;保护森林、河流等自然环境。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护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
6、爱惜社会资源。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7、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8、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脱鞋脱袜;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在景区等公共场所打闹,不讲脏话、粗话,不要在用餐时当众剔牙、擤鼻涕。
9、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10、注重文明形象。外出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习俗禁忌,切莫冒犯;遇有疑难,咨询领馆。
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对游客要加强荣辱观宣传,强化对游客的旅游文明素质培训,树立中国公民旅游的良好文明形象,为祖国争光,为姜堰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