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有部分车辆需进行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资名称:金龙中型客车(19座、非营运)两辆。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遵纪守法,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史或违法犯罪史的单位或个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
车辆勘察联系人:
五、投标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由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安排现场查看待处置资产情况,投标人在开标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资产打包报价。报价单上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本人签字。
六、评标方法:由溱湖风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招标评标小组,根据法规和制度,按处置项目总价高低确定中标人。
七、处置资产要求:
中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办理过户后中标人才可将车辆提走。
八、投标人须知: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并提交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
2、开标时,当出现两名以上最高投标价相同时,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有权选择继续进行报价直至竞出最高报价,如一直相同,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有权变更为竞争性谈判。
3、中标人在中标后以各种理由反悔,投标保证金不退。
4、投标报价为打包价格。
5、中标人在开标后一天之内一次性缴纳完中标款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6、招标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或个人。
7、废标:投标报价单没有按要求打包报价、报价单无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或报价人本人未签字、没有按时和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纳中标款、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等情况均视为废标。
8、提取车辆及所有安全责任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九、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地点: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