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船节游客观光须知

 发布时间:2014-03-31  作者:    点击数:1965  

游客观光须知

1、游客一律凭票(证)经检票口检票、安检后进入风景区,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验票和管理,共同维护活动秩序。

2、游客必须按票(证)上标明的观礼区域观看会船表演;持贵宾票者在观礼台内观看,持观礼票者在观礼台外围区域观看,进入指定位置后,不得随意流动。

3、观看时,不得拥挤和大声喧哗,不准攀高、登高,不得攀爬沿湖栏杆和隔离栏,不准擅自燃放鞭炮。

4、来宾及观众应加强自身防范,保管好车辆和随身财物,谨防被盗。

5、老弱病残人员及儿童须有家人陪同,严防挤伤、走失、落水。

6、严禁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会船节开幕式安全管理通告

为保证第九届中国湿地生态旅游节、第六届中国泰州水城水乡国际旅游节、2014年中国泰州姜堰溱潼会船节开幕式活动安全、文明、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014年4月8日上午会船节开幕式期间,对活动区域内的部分道路和水面适时实行部分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车辆、船只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自觉接受管理,维护活动区域秩序。

2、所有持通行证车辆一律按指定线路通行,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在通行范围内的桥梁上滞留,不得占道、抢道、阻塞交通。

3、严禁在溱湖风景区、沈马公路、姜溱公路、溱湖大道等相关地域范围内摆摊设点,确保道路畅通。

4、来宾、游客一律凭票(证)通过检票口检票、安检后到指定区域观看,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在观看区域随便走动,不得拥挤和大声喧哗,不得攀高、登高,不得攀爬沿湖栏杆和隔离栏,不得在泰州华侨城浮桥上滞留,不准擅自燃放烟花爆竹。

5、所有来宾及游客要切实做好自身防范,保管好车辆和随身钱物,谨防被盗;老弱病残人员及儿童须有家人陪同,严防挤伤、走失、落水。

6、严禁非表演船只进入会船活动区,严禁非表演人员乘会船观看,严禁船上人员登陆观礼区。

7、“三节”活动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管理、严格管理、依法管理,参加活动人员要做到举止文明、配合管理,共同打造文明、有序、安全的活动氛围。

8、严禁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侵犯财产权利、扰乱公共秩序和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给予治安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二0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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