溱湖国家湿地公园湖东农事乐园射箭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2  作者:    点击数:2194  

溱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东农事乐园射箭项目招租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内招租项目的规范经营管理,经请示溱湖风景区管委会同意,湿地公园湖东农事乐园射箭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竞标。现制定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租地点:湖东农事乐园现有射箭场地

二、经营项目:栏网射箭

三、标底价及租期:

租期年,租期起始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起。租金标底价为 3.4 万元人民币。两年到期时,中标人须及时将租赁区域交还景区,结束租赁关系。

四、竞标人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且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竞标保证金及竞标承诺:

1、竞标人报名前须缴纳报名费百元人民币和和竞标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后方可参与竞标(开标时须提供景区财务部开具的缴款凭证核验)。竞得后转作租金(不计利息),未竞得者保证金待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报名费不予退还。报名未参加竞标的或中标后放弃的,其所缴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竞标人报名时需签订招租方拟订的报名承诺书,报名者要严格按承诺书内容进行履行。

保证金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姜堰市建行通扬分理处

账号:32001766443059111996

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在中标后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时和2年租金一起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中标人履行全部义务并将招租人全部证件和固定资产(含装潢及不可移动部分)等全部交给招租人后无息退还。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7 22 日起至20147 28 日上午11:30止。

2、地点: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溱湖风景区军体乐园内)

3、联系人:徐经理

4、联系电话:13905268033

5、招标文件报名时领取,或在溱湖网站/自行查看和下载。报名者可自行去湿地公园湖东农事乐园射箭项目进行考察。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4 7 28 日下午4:00时,地点: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游客中心(景区停车场西侧)。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0 

 

 

溱湖国家湿地公园湖东农事乐园射箭项目招租文件

 

为进一步做好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内招租项目的规范经营管理,经请示溱湖风景区管委会同意,对湿地公园湖东农事乐园射箭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竞标。现制定招标文件如下

一、招租场所及经营范围

招租场所:湖东农事乐园现有射箭场地

经营项目:栏网射箭

二、承租期限及有关事项

1、本次招租项目租赁期限为年,租期起始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起。两年到期时,中标人须及时将租赁场地交还景区,结束租赁关系。

2、两年的租金在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当日一次性缴清。

3、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4、承租人所需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生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一切证件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竞标人在参加竞标报名前,必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招租公告和招租文件,详细咨询了解此次招租的相关情况,并可自行去现场踏勘。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百元人民币和竞标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签订竞标承诺书(具体见附件)。

四、本次竞标现场竞价采用明标暗投,三轮决标的方式进行,即第一轮报价为不低于或等于《公告》中公布的底价 3.4 万元人民币。第一轮的最高报价为第二轮的标底价,第二轮的最高报价为第三轮的标底价,第三轮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最高报价人为拟中标人。

1、本次竞标每轮的报价时间为3分钟,由主持人宣布开始时起计算,竞标人将竞价书慎重填写,并签名、折叠后放置在桌面上,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取。

2、每轮竞价的档次为 0.1万元人民币或 0.1万元人民币的整倍数,上不封顶,也可以为本轮的底价。

3、凡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必须参加三轮竞价。一轮竞价后不愿参加下一轮竞价的,可在竞价书上填写本轮的底价,否则作为违约处理,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第一轮、第二轮竞价后只公布最高报价;第三轮公布最高报价及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为拟中标人。

5、第三轮竞价遇有二人以上最高报价相同时,则继续进行竞价,直至竞出最高报价(如竞价一直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进行确定)。

五、招租方主持竞价会,溱湖风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监督。

六、竞价时发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该竞价书为本轮废标,但该竞价人仍可以参加下一轮的竞价。

1、报价低于该轮标底价的;

2、竞价书未签名的;

3、竞价书涂改后无法辩认的;

4、竞价书填写不清楚,无法确认报价价款的;

5、报价时未按照投标额档次进行报价的。

七、中标结果将在溱湖旅游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招租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转为租金,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签订时将2年的租金全部缴清,并同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中标人履行完全部义务并将招租人全部证件和固定资产(含装潢及不可移动部分)等交给招租人后无息退还。

       八、中标人不得反悔,不得转租,不得分租,如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租赁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金或履约保证金的,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招租人将组织重新招标。

九、未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在竞标结果公示后5日内无息退还,报名费不予退还。

十、竞标人报名前应认真咨询了解或现场踏勘本次招租项目的情况,竞价时主持人不再回答竞价人提出的与此次招租涉及的有关问题,未咨询或对本次招租情况不了解而参加竞标的责任自负。

十一、本次竞标活动如有3人以上报名参加(含3人),竞标活动正常进行,如不足3人报名,招标方有权作如下选择:

1、宣布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2、与报名者根据本招租文件规定在底价以上(含底价)进行竞争性谈判。

十二、竞标人可带1名助手入场参加竞价,但竞价书必须由报名人亲自填写签名。凡进入竞标会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竞标会场纪律,如不遵守会场纪律,经主持人和监督人提醒一次后仍不改正的将取消本次竞标资格并逐出竞标会场。

十三、竞标人如未按《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竞标(遇有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作弃权处理,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竞标人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不得阻挠其他人参加竞标,更不得围标串标,损害招租人的利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围标串标人员竞标资格,参与围标串标者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十五、特别提示:

1、竞标人须在投标前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详细咨询了解此次招标的相关情况,并可自行去现场踏勘。竞标人一旦缴纳竞标保证金及签订承诺书后,就视同对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湖东农事乐园射箭项目的现状等招租标的已完全了解和认可,并愿承担相关责任。

2、中标人取得生产经营权后须自行办理工商、国土、质监、安监、税务、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准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3、中标人在取得租赁权期间不得将此项目进行转租,也不得擅自改变招租场地结构、固定资产现状以及未经招租人批准添置固定资产,否则,合同期满招租方不予承认。同时,经营场所的环境布置须得到招租方的认可方可实施。

4、租赁期间生产、生活原料、安全等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5、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提按照《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租项目管理细则》执行,服从景区的统一管理。如不服从管理、不履行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规定的事项等,则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开出罚款通知单(200-2000/次,直接从中标人上缴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时(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投诉等),除进行处罚和赔偿外,还要追究中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可单方终止协议,且不返还剩余租金和所有保证金。

6、中标人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创造游客满意”的经营理念,遵守商业道德,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文明经商,明码标价,不得引起游客任何不满或投诉。

7、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

8、中标人的日常经营不得影响、污染周围环境,并确保做好租赁区域内环境卫生。

9、中标人须及时上缴水电费等,实用实结。

10、中标人进场经营后需按章纳税,不得弄虚作假。

11、中标人开业前应配好相应的安全设施,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投诉事件或造成景区损失,由中标人全额负责,景区不承担连带责任。

12、中标人须确保每日正常经营,中途不得无故停业。同时须确保经营时间与甲方相同,不得影响甲方正常运营,不得影响景区对外良好形象。

13、中标人须按景区要求统一着装及佩戴工号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4、中标方所聘用的人员,须经过甲方把关同意后聘用。中标人对所有用工情况应报至景区主管部门,并办好相应手续,管理参照景区的《员工手册》及相关经营管理制度执行。

15、如因中标人经营的服务质量、与游客发生各类纠纷、投诉等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如中标人处理的结果让游客不满意或对景区产生负面影响,则景区有权协助处理,最终须确保游客满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6、景区如有重大活动、相关区域景点改变、场所调整、规划建设或规划调整需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双方终止租赁协议,互不追究责任,由景区一次性退还乙方余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7、双方租赁协议解除、终止时或租赁经营期限到期时,中标人须主动将场地交予景区,撤出所有私人物品和销售商品,否则每日承担违约金1000元。如中标人有损坏或影响景区设施或物品的,要进行市场购价或造价的赔偿。

十六、本招租文件解释权归招租方。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0

 

 

 

竞标承诺书

本人        承诺:

    1本人已在投标前仔细阅读了此次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农事乐园射箭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详细咨询了解了此次招标的相关情况,已对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农事乐园射箭项目的现状等招租标的已完全了解和认可,并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人自愿遵守本次招租的招标文件,不会出现阻挠其他人参加竞标的现象,更不会围标串标,损害招租人的利益。一经发现,招租方可以取消本人及相关人员的竞标资格。同时,本人或参与围标串标者的竞标保证金,招租方可以不予退还,还可以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承诺人: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时间: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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