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舫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10  作者:    点击数:2442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就  2艘画舫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JYQH-  201506  

二、项目名称:    画舫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采购2艘画舫游船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含)以上或美元 40  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说明:有关供应商违约失信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家数计算:

如果多家投标人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即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20 15   3 10  日起在溱湖网站(www.qinlake.com)随同本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玖仟元 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号:32001766444050813031

开户行名称:建行溱潼支行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如供应商系姜堰区诚信保证金供应商,则按《政府采购实行诚信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八、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 3  125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仅限传真)至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传真号码:0523-88623010。

本公司有权拒绝传真送达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

本公司将在确认函传真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本次采购活动不再进行,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5  3  13  上  9  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5  3  13 9:00整,泰州市姜堰溱湖大道1号(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区中会议室)。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3641596565,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溱湖大道1号(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25500。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5  3  9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JYQH-  画舫采购 项目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JYQH-      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  标段的投标。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公司(盖章):

                                     

注: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已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如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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