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询价方式采购监控系统设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本次采购货物分为一个分包,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等情况如下表:
一标段 | |||
包号 | 货物名称、技术参数等要求 | 工期要求 | 预算价 |
1 | 漂流项目监控系统: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一 | 7天 | 4.8万元 |
说明:1、所有货物(包括配件)必须是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的全新原厂产品。2、所有货物上应有有关标志(包括产品质量保证书、检验合格证、原厂出厂证明和安全检查合格等)。3、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由使用方现场开箱验收,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具有所响应产品的经营业务,涉及行业许可的需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的缴纳:本次询价采购一标段保证金为1000 元整。
四、报价要求
1、如采购人所采购的货物的型号、参数有误,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发布后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疑问,以便及时更正询价公告。
2、所投产品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3、所投产品报价须包含产品费用、辅材费、安装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4、供应商响应函中承诺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公告规定。产品供货及安装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所签订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地点在溱湖风景区内。
五、报价须知
1、响应文件必须由响应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等内容组成。
2、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付合同价70%,第二年经审计后付清余款。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在采购预算之内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报价时间在前的优先排名)。
七、响应截止时间、方式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 06 月29日 上 午 09:00 前(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报价),规定时间段以外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响应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为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公司工程科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 田先生 ,联系电话: 13852668886 。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