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 标 须 知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 无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工程名称: 溱湖大道东侧林区落羽杉栽植工程
5、招标范围: 景观绿化:树木栽植、养护两年等
6、承包方式:包工包成活
7、建设地点: 溱湖旅游度假区内
(二)招标工程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2、投标单位应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
(四)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概不承担。
(五)投标有效期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35天(日历天),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之日起算。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开标之前缴至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经招标单位审批后予以退还(无息)。
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
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七)招标文件的组成
1、本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和所有按第(九)条发出的补充通知。
2、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材料为准,口头答复一律无效。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解答的形式分发给所有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九)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至溱湖风景区网站,请投标人注意查看。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
二、招 标 要 求
(一)招标工期:招标工期20日历天。开工日期:2017年5月9日,竣工日期:2017年5月28日,如不能按时竣工,施工单位须缴纳工期延误费1000元/天。(雨雪天顺延)
(二)质量标准:合格。
(三)工程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按中标承诺的工期、质量等级完成,竣工结算时保证金如数返还(无息)。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四)投标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标底价的85%,否则将视为未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投标报价
1、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要仔细进行现场勘察,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各类定额政策,慎重报价。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前后发出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投标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未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3、各投标单位的报价设为综合报价(含材料费、运输费、场地清理、栽植费、养护费、税金等为完成该项工程的一切费用)。
(六)工程计价依据: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七)中标后必须由投标书中项目负责人亲自在现场组织施工,并完成中标工程的全部施工管理任务。禁止项目负责人挂靠单位投标、中标后将工程转包或由他人在现场组织施工。如有违反,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中标人的一切责任和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今后禁止该单位参加招标人的一切招标活动。
(八)工程结算及进度支付方法
1、工程竣工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成活率达到95%,付合同价的60%;
2、第一年养护期满,自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当日起计,养护期满一年,成活率达到95%(不足95%,自行补栽),付至合同价的70%;
3、第二年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95%(不足95%,自行补栽),经审计后结清余款;成活率未达到95%,并且不进行补栽的,将不予支付剩余款项。
三、投 标 文 件
(一)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人发放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发标后1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二)全套投标文件投标均需打印,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必须保证文章清晰整洁,并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证书;
5、投标函;
6、投标报价组成。
以上1-4项均为复印件加盖红章。
四、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一)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密封和标志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下午2:30。地点:溱湖风景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项目联系人:丁经理15252665199,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志(在封袋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部门及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商务标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证。
1、先核验投标文件综合标。如果综合标组成不全或者不是原件,则认为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请退出开标现场。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直接参加开标。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则本项目重新招标(重新发布公告、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商务标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2、投标文件商务标封袋上及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3、投标文件商务标未填写或不满足招标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的;
4、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7、投标文件商务标改变或者遗漏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名称、单位、规格、数量的;
8、投标函没有全部打印的或投标金额二次打印的(投标金额数字与下划线上下距离超出
9、投标函修(涂)改处没有加盖投标人法人章的;
(三)评标活动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四)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如最低价有相同时,进行二次报价,且以上一轮最低价为下一轮报价的最高限价。
六、项目工程量
溱湖大道东侧林区落羽杉栽植工程(两年养护期) | |||||||||
|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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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落羽杉 | 胸径 | 株 | 1200 | 115.00 | 138000.00 | 挖机开塘并栽植, 行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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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计 | 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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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溱湖大道东侧林区落羽杉栽植工程项目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溱湖大道东侧林区落羽杉栽植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认真勘察过招标现场。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个人(签字) :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元
(大写) 元
1、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上列投标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单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日历天。
3、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 。
4、如果中标,我方将派出 (姓名)作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