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车电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1  作者:    点击数:1777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受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车用蓄电池采购项目邀请知名品牌电瓶经销商竞价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采购

二、采购项目名称:车用蓄电池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车用蓄电池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2、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提供2015年以来本品牌蓄电池用于大型景区观光车的销售记录证明(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说明:有关供应商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处理期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2018821日至82517:00在泰州市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号处购买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700 整。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分公司

账 号:80300240000100306837

开户行名称: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姜堰支行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名称,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现场勘察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概不承担。现场勘察时的安全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八、投标确认函提交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8825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传真号码:0523-88293999

采购人有权拒绝传真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本次采购活动不再进行,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谈判响应人。

九、投标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82915:00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泰州市姜堰溱湖管委会中会议室,逾期送达采购人拒绝接收。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代理机构联系人:吕阳,联系电话:0523-88057199,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邮政编码:225500

2、采购人: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815932062 ,邮政编码: 225500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项目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领取了贵单位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 传真:             ,邮箱:               

 

公司(盖章):

             

备 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开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开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溱湖风景区内
  苏公网安备32120402001210 最佳分辨率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