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采购(货物)第三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2  作者:    点击数:8025  

第一章 采购邀请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委托,就 空调采购(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JYZC-20210607

2、项目名称:空调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 29.6万元

4、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2021年712日至719在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鸡鸣东路翰香府北门11-3号)处购买

四、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发包人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人: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帐号: 32050176643600001008。

五、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安装环境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响应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谈判确认函提交时间:

供应商须于 2021年719前将投标确认函书面递交至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鸡鸣东路翰香府北门11-3号)。

代理公司有权拒绝书面送达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

本公司将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七、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 72315:00 整,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2、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溱潼镇名镇嘉园城南城北渔花池社区,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溱湖风景区溱湖大道1号,联系人: 周小杰 ,电话: 13775727168 ,邮政编码: 225500

2、委托代理机构: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鸡鸣东路翰香府北门11-3,联系人:陆先生,电话: 0523-88588096,17315692555 ,邮政编码:225500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712





附:谈判确认函格式如下:

 

            项目谈判确认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JYZC-       项目编号)项目的谈判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谈判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谈判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谈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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