溱湖旅游景区大巴停车场广告牌进行广告投放租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12  作者:    点击数:1512  

为进一步借助溱湖旅游品牌,达到广告宣传效果,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现对溱湖风景区公交车站台东南侧大巴停车场东侧的大广告牌广告投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竞价。现制定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溱湖旅游景区公交车站台东南侧大停车场广告牌广告投放采购项目(现有农商行广告投放处,广告牌版面净高8×宽60)。

2、采购内容: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大停车场广告投放。

3、投放形式:制作并安装广告布发布信息。

4、广告发布周期:租期起始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起,2年。两年到期时,中标人须及时将广告牌交还景区,结束租赁关系。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与被服务单位的合作中无不良记录。

4、具备广告所有权的授权或相关证明材料。

5、注册资金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

三、竞标标底价

第一年租金标底价为万元人民币;第二年租金在不少于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需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广告所有权的授权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竞标保证金及竞标承诺

竞标人报名前须缴纳竞标保证金 贰仟元 人民币后方可参与竞标(开标时须提供景区财务部开具的缴款凭证核验)。竞得后转作租金(不计利息),未竞得者保证金待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报名未参加竞标的或中标后放弃的,其所缴竞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保证金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姜堰市建行通扬分理处

账号:32001766443059111996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文件领取

1、时间:20149 13 日起至20149 19 日上午10:00止。

2、地点: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军体乐园内)。

3、招标文件报名时领取,或在溱湖网站/自行查看和下载。报名者可自行去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停车场考察。

3、联系人:徐经理

4、联系电话:13905268033

七、开标时间、地点

2014 9 19 日上午10:30时,地点: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游客中心(景区停车场西侧)。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0

 

 

溱湖旅游景区大巴停车场

广告牌进行广告投放租赁招标文件

为进一步借助溱湖旅游品牌,达到广告宣传效果,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现对溱湖风景区公交车站台东南侧大巴停车场东侧的大广告牌广告投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竞标。现制定招标文件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溱湖旅游景区公交车站台东南侧大停车场广告牌广告投放采购项目(现有农商行广告投放处,广告牌版面净高8×宽60)。

2、采购内容: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大停车场广告投放。

3、投放形式:制作并安装广告布发布信息。

4、广告发布周期:租期起始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起,2年。两年到期时,中标人须及时将广告牌交还景区,结束租赁关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保证金缴纳

1、本次招租项目租赁期限为年,租期起始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起。两年到期时,中标人须及时将广告牌主动交还景区,结束租赁关系。

2、第一年的租金在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当日一次性缴清;第二年的租金在不少于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三、竞标人在参加竞标报名前,必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和文件,详细咨询了解此次招标的相关情况,并可自行去现场踏勘。报名时须缴纳竞标保证金 贰仟 元人民币,签订竞标承诺书(具体详见附件)。

四、本次竞标现场竞价采用明标暗投,三轮决标的方式进行,即第一轮报价为不低于或等于《公告》中公布的第一年的标底价万元人民币。第一轮的最高报价为第二轮的标底价,第二轮的最高报价为第三轮的标底价,第三轮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最高报价人为拟中标人。

1、本次竞标每轮的报价时间为3分钟,由主持人宣布开始时起计算,竞标人将竞价书慎重填写,并签名、折叠后放置在桌面上,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取。

2、每轮竞价的档次为 0.1万元人民币或 0.1万元人民币的整倍数,上不封顶,也可以为本轮的底价。

3、凡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必须参加三轮竞价。一轮竞价后不愿参加下一轮竞价的,可在竞价书上填写本轮的底价,否则作为违约处理,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第一轮、第二轮竞价后只公布最高报价;第三轮公布最高报价及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为拟中标人。

5、第三轮竞价遇有二人以上最高报价相同时,则继续进行竞价,直至竞出最高报价(如竞价一直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进行确定)。

五、招租方主持竞价会,溱湖风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监督。

六、竞价时发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该竞价书为本轮废标,但该竞价人仍可以参加下一轮的竞价。

1、报价低于该轮标底价的;

2、竞价书未签名的;

3、竞价书涂改后无法辨认的;

4、竞价书填写不清楚,无法确认报价价款的;

5、报价时未按照投标额档次进行报价的。

七、中标结果将在溱湖旅游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招租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转为租金,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签订时将第一年的租金全部缴清,并于2015910日前一次性缴清第二年的双方协商确定的租金。

八、如在规定时间内,中标人拒不签订《租赁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第一年租金的,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招租人将组织重新招标。中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第二年租金的,招租方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影响或阻止招租方的重新招标。

九、未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在竞标结果公示后5日内无息退还。

十、竞标人报名前应认真咨询了解或现场踏勘本次招租项目的情况,竞价时主持人不再回答竞价人提出的与此次招租涉及的有关问题,未咨询或对本次招租情况不了解而参加竞标的责任自负。

十一、本次竞标活动如有3人以上报名参加(含3人),竞标活动正常进行,如不足3人报名,招标方有权作如下选择:

1、宣布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2、与报名者根据本招租文件规定在底价以上(含底价)进行竞争性谈判。

十二、竞标人可带1名助手入场参加竞价,但竞价书必须由报名人亲自填写签名。凡进入竞标会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竞标会场纪律,如不遵守会场纪律,经主持人和监督人提醒一次后仍不改正的将取消本次竞标资格并逐出竞标会场。

十三、竞标人如未按《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竞标(遇有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作弃权处理,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竞标人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不得阻挠其他人参加竞标,更不得围标串标,损害招租人的利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围标串标人员竞标资格,参与围标串标者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十五、特别提示

1、竞标人须在投标前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详细咨询了解此次招标的相关情况,并可自行去现场踏勘。竞标人一旦缴纳竞标保证金后,就视同对泰州市姜堰溱湖旅游景区大巴停车场指定广告牌的现状等招租标的已完全了解和认可,并愿承担相关责任。

2、中标方负责广告布的制作及安装,及协议期内广告布的维护和及时更新,须确保溱湖旅游景区良好的对外旅游形象。

3、广告布在安装或更换、维护等过程中的安全,由中标方负责和承担。

4、中标方制作的广告内容须经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5、中标人在取得租赁权期间,不得将此广告牌转租或分租等。

6、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招租资产的现状,广告牌需要维修时中标人须书面向招租方提出申请。

7、如中标人不能严格按照招租方的管理要求执行,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选择重新招标,无任何赔偿。

8、协议期内,如遇溱湖风景区景区规划建设调整,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配合,双方终止租赁协议,互不追究责任,由景区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方余期租金(以景区的书面通知为依据)。

9、双方租赁协议解除、终止或租赁期限到期时,中标人须主动将资产交还景区。如中标人有损坏资产的,要进行市场购价或造价的赔偿。

十六、本招租文件解释权归招租方。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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