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旅游局行政权力清单

 发布时间:2015-03-20  作者:    点击数:1247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导游、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超出设立社经营范围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旅行社的办事处、联络处、代表处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

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溱湖风景区内
  苏ICP备06004763号 最佳分辨率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