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溱湖风景区水体,达到“溱湖水、甲天下”效果,我公司拟采购对水体有修复能力的草籽,现就草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招标。
(一)招标编号:TZQHJQ201520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如下: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单位 | 要求 |
一 | 苦草籽 | 300 | 40 | 千克 | 草籽干燥,颗粒饱满,颜色鲜亮,无杂质,发芽率65%以上 |
本次采购量不分包,不可仅投其中部分单项,各投标人均须对两种货物进行投标,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每个报价不能高于给出的价格,否则,该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配送、发票税费等所有费用。
(四)对投标供应商的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个人形式参与竞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中标后水草籽质量达不到要求,将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所造成的损失;投标单位中标后悔标将不退还保证金。
(五)保证金:
投 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时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全部完成后一次性退还,在履行合同期内由于投标方质量不达标、单方面加价等导致合同中止,则不退还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当场退还保证金。
(六)投标方注意事项:
1、投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实际的谈判内容为准。
2、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参加投标的人员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4、本次投标如有3人以上参加(含3人),投标正常进行。如不足3人,招标方可根据投标方报价,决定是否中标。
5、所有竞标人员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不得阻挠其他人参加竞争谈判,更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谈判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七)验收及款项结算说明:
中标方应严格保障种子质量,确保苦草发芽率达65%及以上。
中标方与招标方签定合同时,需确保3月底前提供货物到指定地点,验货完毕后当场付清款项。
(八)投标确认函提交:
投标单位须在2015年3月30日下午2点前将投标确认函(见附件)、公司基本概况、草籽质量概况等信息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将不在受理。邮件发送成功后请及时致电联系人确认。
(九)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下午2点
2、开标时间:2015年3月30日下午3点
3、开标地点: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游客中心
4、联系人:张雄智 手机15805264790
邮箱:234118702@qq.com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