溱湖景区湿地公园2016年公共厕所完善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22  作者:    点击数:11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公共厕所建设项目已由溱湖管委会研究同意批准建设改造。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管理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根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要求,对景区内厕所进行等级改造到位,符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的要求。

三、项目名称:湿地公园内19座厕所改造建设项目;

四、建设地点:湿地公园内;

五、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湿地公园范围内改造19座公共厕所;

六、工程造价:3A厕所(5座):2.36万元、2A厕所(4座):1.4万元、1A厕所(10座):2.07万元

七、工期要求:7天;

八、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九、保修要求:符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要求

十、 招标范围:湿地公园内改建和完善19座公共厕所。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十、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包含湿地公园内3A级5个厕所,预算控制造价为约2.36万元;

二标段包含湿地公园内2A级4个厕所,预算控制造价为约1.4万元;

三标段包含湿地公园内A级10个厕所,预算控制造价为约2.07万元;

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同一投标人只能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能同时参与二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拒收。

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服务信誉

3、有专业的施工能力和施工技术

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设备和技术水平

5、服从景区安排,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6、投标人应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四、评标办法:低于最高限价最低价评标方法

十五、 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一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投标人凭个人身份证到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交纳,开具收据。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景区财务室交纳保证金。不中标者当日退还保证金。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

十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9 月 21日上午9时30截止到2016年9 月 23日下午16时 30 分前到泰州市姜堰溱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十七、开标时间:2016年 9月 24  日 下午  16:30  ,地点:溱湖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医务室。

十八、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溱湖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容为准。

十九、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二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 年9月21日起在溱湖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清单。 

二十一、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溱湖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员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二十二、招 标 人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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